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律文书 送达公告
公告时间:2019年06月04日 公告类型:其他
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律文书
送达公告
石德平:
经查实,你(石德平,男,个体经营者,住青岛市黄岛区馨海国际城
11 号楼 402 室,身份证号码
370284199003120810)在黄岛区临港管区占用耕地挖沙毁坏种植条件的行为,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之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青黄综法罚字[2017]第201701214号),决定对你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责令
7 日内对水池进行回填并恢复土地原状达到种植条件;2、处以破坏耕地开垦费 1 倍罚款,罚款额为 60500 元整。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行政处罚决定书》(青黄综法罚字[2017]第 201701214
号),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到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灵山卫中队领取本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
公告期满后,如仍不履行上述决定,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电话:0532-83183078
特此公告。
青岛市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
年6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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