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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时间:2017年11月09日 公告类型: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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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对滨县路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决定(青北政发【2017】22号)》,决定对市北区滨县路实施征收改造,坐落于本征收区域内的滨县路30号12户房屋实施房屋征收,该房产权人宿守义去世,继承人有宿连泰(身份证号:370202194803135415)宿连成(身份证号:370204194908060416)宿连明(身份证号:370214195111100016)宿连进(身份证号:370204195310150032)毕楚悦(身份证号:370203198305054529)毕胜德(370204195601170017)。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相关权利人携相关资料到青岛市市北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办理房屋征收事宜,逾期没有主张或不主张权利的,将依法处理。
联系人:于守滨、臧绍涛
联系电话:0532-83812622
2017年 1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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